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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南造船集团职工医院迁建长兴岛(一期工程)

上海江南造船集团职工医院迁建长兴岛(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上海江南造船集团职工医院迁建长兴岛(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上海江南造船集团职工医院迁建长兴岛(一期工程)拟建设成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选址于崇明县凤凰镇,东临丰福路,北临老潘园公路,西南为规划道路,总占地面积60593平方米,其中医院占地面积为36358平方米。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7215万元,建设200张床位的医疗服务设施,主要包括门急诊楼、病房楼、后勤楼及总体设施,总建筑面积15620平方米。

  2.环保措施   (1)施工期   ①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对路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及运输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② 生活污水和临时食堂含油污水设置简易隔油池,污水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安装油污水处理装置,一般施工机械的含油废水应设简易有效的隔油池。施工场地雨水及冲洗废水设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③ 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尽可能远离居民住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施工场地、道路保持通畅,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减少车辆鸣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④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将施工、生活垃圾倾倒入海。   (2)营运期   ①废水治理措施   基地内实行雨、污水分流排水,门急诊、感染科门诊污废水预消毒处理,化验室废水经消毒灭活中和处理,停车场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口腔科少量含汞废水经沉淀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上述各种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它排水均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估算为500m3/d。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值要求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兴岛污水处理厂。   ②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分类处理(置)。医院临床废物委托专业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废感光材料、各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液等一般危险废物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厨房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房及隔油池产生废油、废弃食用油脂和含油污泥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纸、废纸盒、废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废物通过废旧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   ③废气治理措施   油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经专用烟道于屋面排放; 医院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中加装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的废气进入除臭装置处理,净化的尾气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保证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要求。   ④噪声(振动)污染治理措施   吸引空压机房、配电间等进行建筑隔声,风机进出口装设消声器,离心风机装设减振装置;对泵房建筑结构,采取吸声结构和隔声门、窗,对泵房通风,采用消声通风道形式;对厨房间的油烟净化系统中,油烟净化设备和离心风机采用隔声罩、风机排风口装设消声器;进出医院的机动车通过限速、禁鸣等措施来控制车辆噪声。

  3.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符合地区发展规划   (3)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污染治理、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本项目污染物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可以在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的基础上控制在较低水平。   (5)环境影响   ①本项目废水可纳入长兴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②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采用社会化协作处理,医院临床废物、其它危险废物分别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目前长兴岛上尚无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上海、长兴、崇明之间的长江隧桥今年年底通车,而本项目竣工时间预计为2010年9月,因此本项目医疗废物委托上海市或崇明岛上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是可行的。各种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处理与处置后,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影响。   ③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的油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地面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和食堂及中心供应液化石油气的燃烧废气。油烟气净化后屋面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除臭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本项目无强噪声源,主要噪声设备空压机、风机、水泵等均位于室内。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基地内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较小,声环境质量可基本保持现状,对周边农居、宾馆等基本无影响。   (6)综合结论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经治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详细内容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查询。查阅期限为2009年5月27日~6月7日。   建设单位: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磊、肖曼   电话:66993481

  环评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忻仲婡   电话:62160497   Email:xinzhl@sina.com.cn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